焦作大学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校或有关职能部门跟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是学校了解广大师生呼声、促进工作作风好转、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我校信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二)校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师生意见和建议,接受师生的监督。
(三)群众来信、来访应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学校鼓励来信签署真实姓名,并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来信,按仅供领导工作参考处理。
(四)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办公室负责学校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其他各部门按其职责处理相关信访问题。
二、工作原则
(五)依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
(六)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问题;
(七)坚持分级负责和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八)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工作程序
(九)来信办理
1、登记编号,按《焦作大学来信登记表》逐项填写; 2、填写《焦作大学来信问题阅办记录表》,并附来信原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
3、根据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凡接到办公室转办信访件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个人,应对提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尽快办理,认真填写承办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焦作大学来信问题阅办记录表》退回办公室,办公室要将办理结果如实向原阅批领导反馈。
4、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5、做好存档工作。办结后,办公室要将来信原件和《焦作大学来信问题阅办记录表》整理后存档。
(十)来访办理
1、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由办公室于每学期初协调安排校领导接待次序。
2、接待时间:校领导接待日每月二次,即每月15日、30日下午,逢休息日顺延至下周一。接待地点: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回答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认真填写接待意见,由办公室协调办理。
4、为协助校领导做好接待日的接待工作,办公室要选派党性强、作风好的工作人员协助校领导做好访谈记录等相关工作。
5、协助校领导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仔细填写《焦作大学来访登记表》和《焦作大学校领导接待日访谈记录表》,认真落实领导批示精神。
6、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办公室查询、督办,会同办公室向来访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保证校领导接待日的实效性。
7、做好存档工作,来访问题处理完毕后,办公室要将相关材料整理后存档。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