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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上会程序的通知
2020-09-10 10:51  

各部门、各院部:

根据中共焦作大学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焦作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焦大发〔202038号),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请各部门、各院部按照以下程序提交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上会议题。

1.党委会议题上会程序。部门(院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议题——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校党委书记批准——部门(院部)向校长汇报——部门(院部)将校党委书记批准、校长同意的议题材料交至党政办公室,并提出列席人员建议——党政办公室汇总议题提交校党委书记审批——校党委书记确定会议议题——党政办公室通知参会领导及列席人员开会——党委会做出决议——党政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有关部门(院部)贯彻落实——党政办公室就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校长办公会议题上会程序。部门(院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议题——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校长批准——部门(院部)向校党委书记汇报——部门(院部)将校长批准、校党委书记同意的议题材料交至党政办公室,并提出列席人员建议——党政办公室汇总议题提交校长审批——校长确定会议议题——党政办公室通知参会领导及列席人员开会——校长办公会做出决议——党政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有关部门(院部)贯彻落实——党政办公室就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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