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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新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的通知
2015-03-06 11:26   网络

关于举行新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的

通 知

在新学期来临之际,我校定于3月9日(星期一)举行本学年第一次升旗仪式,现将校领导、党政各部门及院系参加升旗仪式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3月9日早上7:30

地点:北校区 主教学楼广场

南校区 和谐广场

二、人员分配

1.校领导

北校区:郭维杰 焦金雷 马韵新 杨中汉 张 浦

南校区:林效廷 杨家卿 符德学 申文波

2.党政各部门

北校区: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工会纪委(监察室) 审计室 团委 保卫处 信息中心 学生处

南校区:教务处 学生处 人事处 科研处总务处 财务处 国资处 编辑部 图书馆 后勤管理处 招就处

3.升旗仪式负责院系

北校区:经管学院

南校区:建工学院

三、注意事项

1.请有关人员按时参加,要求仪表端庄、队列整齐、保持秩序。

2.人员组织,北校区由办公室负责;南校区由学生处负责。

3.人员考勤由人事处、监察室负责。

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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