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新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的
通 知
在新学期来临之际,我校定于3月9日(星期一)举行本学年第一次升旗仪式,现将校领导、党政各部门及院系参加升旗仪式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3月9日早上7:30
地点:北校区 主教学楼广场
南校区 和谐广场
二、人员分配
1.校领导
北校区:郭维杰 焦金雷 马韵新 杨中汉 张 浦
南校区:林效廷 杨家卿 符德学 申文波
2.党政各部门
北校区: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工会纪委(监察室) 审计室 团委 保卫处 信息中心 学生处
南校区:教务处 学生处 人事处 科研处总务处 财务处 国资处 编辑部 图书馆 后勤管理处 招就处
3.升旗仪式负责院系
北校区:经管学院
南校区:建工学院
三、注意事项
1.请有关人员按时参加,要求仪表端庄、队列整齐、保持秩序。
2.人员组织,北校区由办公室负责;南校区由学生处负责。
3.人员考勤由人事处、监察室负责。
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