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档案管理,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请各部门将本单位2015年度产生的属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校综合档案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凡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
2、以学校名义获得的各种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
二、归档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
三、归档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部门即可整理并移交归档,最迟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15日。
移交档案材料时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2份,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并交接双方签字后,归档单位留存1份,档案室留存1份备查。
办 公 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