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10月5日(第五周星期四)的课。
二、从10月9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17:30;上午上课时间为:预备7:50,第1节8:00-8:50,第2节9:00-9:50,第3节10:05-10:55,第4节11:05-11:55;下午及晚上上课时间为:预备14:20,第5节14:30-15:20,第6节
15:30-16:20,第7节16:35-17:25,第8节17:35-18:25,第9节19:00-19:50,第10节20:00-20:50,第11节21:00-21:50。
三、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将部门带班、值班安排表于9月28日前报送至办公楼303室(联系电话:2989002);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总值班室(电话:2985000,2989002),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和监督,杜绝公款请客送礼、吃喝宴请等不正之风,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