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8年五一节放假安排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4月29日(星期日)正常休息,4月30日(星期一)放假调休,5月1日(星期二,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4月30日(星期一)的课。
二、5月2日(星期三)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上课。从5月2日起,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精神,“五一”后每节课的上课时间,由50分钟调整为45分钟。每天上午和下午的大课间,由15分钟延长到30分钟。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大课间时间,安排太极拳等室外体育活动(具体上课时间由教务处负责安排)。
四、放假前,有学生的学院要召开学生班干部会议,安排布置学生假期安全事宜,密切掌握假期学生外出活动动向,不允许组织集体出游,确保学生安全。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应急值班。
五、假期中间,学校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离焦外出实行报备制度,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有急需时能够保持联系、开展工作。各部门(单位)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及时处置,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带班领导(总值班室电话:2989002,2985000),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总值班室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信息畅通,遇事冷静,妥善处置。
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廉洁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