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20年“五一”放假安排和作息时间调整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5天。5月4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二)调休,4月26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补5月4日(第12周,星期一)的课;5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5月5日(第12周,星期二)的课。
二、从5月6日起,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具体上课时间如下:
上午 |
预 备 |
7:50 |
第一节 |
8:00~8:45 |
第二节 |
8:55~9:40 |
第三节 |
10:10~10:55 |
第四节 |
11:05~11:50 |
下午 |
预 备 |
14:50 |
第五节 |
15:00~15:45 |
第六节 |
15:55~16:40 |
第七节 |
17:10~17:55 |
第八节 |
18:05~18:50 |
晚上 |
第九节 |
19:10~19:55 |
第十节 |
20:05~20:50 |
第十一节 |
21:00~21:45 |
三、根据省教育厅、市政府关于值班制度的相关要求,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学生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值班安排表请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报办公楼303室。
四、放假期间,广大师生员工要落实属地政府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安全,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外出、聚会和集体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学校师生员工跨地域流动要严格履行报备审批程序;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信息畅通,遇事冷静处理;学校及各部门、院部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急需时能够保持联系、开展工作。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带班领导(总值班室电话:2985000),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廉洁度假。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