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加强近期“四城联创”和“文明校园”建设,请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的各种资产和设备等,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否则后勤基建处将统一清理处置,造成的损失由部门自行负责。
2.各部门在办公场所,要设置禁烟标识,并安排一名禁烟劝导员且佩戴相应标识,所需佩戴的禁烟标识请与后勤基建处徐洁(联系电话:2989070)联系。
3.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使用的小汽车或电动车,在校园内要有序停放,否则保卫处将拍照曝光。
4.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办公区域,如果有需要维修粉刷的任务请与后勤基建处联系,经后勤基建处勘察确认后,由部门自行解决维修粉刷任务,任务完成并经后勤基建处验收合格后,统一交由后勤基建处报账。
5.在南北校区(含家属院)内停放的各种僵尸车辆,由所有者立即清理处置,否则保卫处将集中存放10天后如果再无人认领,保卫处将统一处置。
6.凡是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在南北校区内经营的各种网约车,由经营者立即清理完毕,否则保卫处将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强制清理。
特此通知。
办 公 室
2019年10月14日